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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 发布时间:2018-07-30 🕐 更新时间:2018-07-30 👁 10605 次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 2018年6月15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挂牌成立。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简介
    胡苏华党委书记、局长

    任 征党委副书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党委书记、 局长

    宋永信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玉远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绍武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谭中伟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宝明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李 峰党委委员、总审计师

机构信息

  • 地区:山东 · 全国
  • 分类: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负责人:王献玲
  • 工作时间:8:30-12:00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531-12366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55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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