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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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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4-03-30 👁 5204 次浏览

📅 成立时间: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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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春夏季),8:30—12:00,13:30—17:30(秋冬季)

📍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   邮政编码:130000

📞 联系电话:0431—88905570   传真号码:0431—827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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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信息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制定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省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省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相关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地方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市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在我省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十二)管理省中医药管理局,指导省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内设机构:
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人事处、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财务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体制改革处、疾病预防控制处、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健康处、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科技教育处、综合监督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老龄健康处、妇幼健康处、职业健康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宣传处、保健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老干部处、机关党委。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人:邢  程

网上办事大厅

吉林政务服务网入口

吉林政务服务网入口

2016年12月28日,吉林政务服务“一张网”正式上线启动。这标志着我省初步建成了集信息公开、网上咨询、网上互动、网上监管、网上支付等功能于一体的政务服务办事平台,形成了以政务云平台为支撑、政府门户......

办事机构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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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010-6879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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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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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吉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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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0432)62048114

📍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 ,邮政编码: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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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8:30-12:00 13:30-17:30(春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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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吉林 · 全国
  • 分类: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春夏季),8:30—12:00,13:30—17:30(秋冬季)
  • 联系电话:0431—88905570   传真号码:0431—82723515
  •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   邮政编码:1300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更新时间: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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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办事问题

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或携带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一般3个工作日内办结。
企业年报什么时候申报?逾期会怎样?
企业年报报送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未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企业信用和正常经营。
12315投诉举报受理范围是什么?
12315主要受理消费者权益受侵害、商家违法经营、价格欺诈、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等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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