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晴隆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标签: | 晴隆县,文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电话: | 0859-7610705 |
地址: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北街北外环路,邮政编码:561400 |
晴隆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策措施;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三)综合管理全县体育工作,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对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州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协同相关部门抓好竞技体育、社区体育、学校体育、职工体育、少数民族体育、老年人体育和残疾人体育等工作,组织开展好全县重大体育活动。
(四)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利用产业发展。统筹推进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扶贫开发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
(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协调查处广播电视违法行为。
(六)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出版、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七)负责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和考古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
(八)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对外交流活动,推动地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走出去。
(九)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职责调整
(一)将原晴隆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旅游局(晴隆县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的新闻出版、电影职责划入县委宣传部。
(二)将晴隆县文物管理所职责划入晴隆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三)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收回机关。
三、职责分工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全县旅游资源规划、开发建设、资质审核等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旅游市场虚假违法广告、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的管理。
单位名称:晴隆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单位负责人:杨素梅
办公地址:晴隆县北街北外环路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859-7610705
邮政编码:56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