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交通运输局
一、机构名称:普安县交通运输局 二、机构领导:蒋先波 三、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
机构信息
地区: 普安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标签: 普安县,交通局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电话: 0859-7232036
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南湖街道沿河路16号 邮政编码:561500
详细介绍

一、机构名称:普安县交通运输局

二、机构领导:蒋先波

三、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二)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县内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州、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公平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以及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管理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四)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运输业、城市客运、路政、水路运输和航道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工作。

(五)承担交通战备职责。提出本地区国防交通路网布局建议和规划;拟定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协调本地国防运输工作;承担县内军事行动交通运输保障、组织本地区国防交通队伍保障工作;负责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和国防交通物资储备与调动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国防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技术、质量与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积极配合国家、省、州、县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

(七)负责对全县农村公路的路政执法进行行业指导和技术业务指导。指导全县所辖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农村公路行政执法、农村公路巡查、农村公路超限运输管理,依法保护农村公路产权和维护农村公路的正常秩序。

(八)指导全县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以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行业管理。

(九)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意识形态、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负责交通运输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领导所属行业队伍建设以及交通行业开展对外交流等合作事宜。

四、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承办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信访、综治、禁毒、卫生计生、机关政务、督查检查等工作;交通运输新闻信息宣传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大事记、年鉴、史志编撰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和调度工作。承担议提案办理、目标绩效管理、“双拥”等工作;完成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法规安全股

督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工作;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统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放管服”;承担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行业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法律顾问和法治建设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以及消防安全、平安交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定期巡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监管工作;对安全信息和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完成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五、其他信息

办公地址:普安县南湖街道沿河路16号

门户网站:http://www.puan.gov.cn

办公电话:0859-7232036,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投诉举报电话:0859-723203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通信地址:普安县南湖街道普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61500

六、下属单位

机构名称:普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机构领导:侯赟

机构职能:

受普安县交通运输局授权或委托,依法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行政处罚的立案、调查、处罚等执法职能,具体如下:

(一)负责全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监察的组织实施。并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工作。

(二)负责对全县交通运输领域日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评价。组织协调跨区域行政执法。组织查处案件和配合上级查处重大以上案件。

(三)依法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受理行业内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办理其他行政执法单位依法移送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违法违规案件。

(五)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有关信息咨询和专题调研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技术等交流工作。

(六)开展水上应急搜救、培训、演练等相关工作。

(七)承办普安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职责:

(一)综合股

组织协调大队各股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党支部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书文件、总结和重要报告的拟稿、校对以及统筹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财务股

负责会计核算、人员工资、财务档案工作;负责制定年度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综合执法罚没款项的财务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维护修(维护)及效益评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及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工作;制定单位装备计划及实际工作需要采购工作,负责协助做好物资的政府招标采购工作,督促检查装备技术的使用、维护等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审计、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及管理进行审计工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法制股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行业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备工作,负责交通综合执法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负责群众来信来访,负责重大交通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初审工作,参与法律文书修订及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工作,组织听证,参与应诉,调解交通执法纠纷;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应急信息调度股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动态监控、应急调度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规划、开发、受理政府网、综合门户网等服务热线投诉的回复工作;指导行业信息数据的调查、统计、分析和执法案件卷宗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负责县管公路二级监管营运平台维护,调度重点路段违货车辆流量信息,收集危险管辖路段时时路况信息,分析并上报危险路况信息,负责与州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和省公路局监控平台联网营运。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运输执法股

宣传、贯彻、执行公路客货运、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依照省、州、县关于城乡客运管理规定,对违反管理规定,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道路货物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管理工作,维护运输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监督检查运输服务质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运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处理运输商务纠纷;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驾培维检执法股

贯彻执行机动车驾驶培训相关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直接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监督和指导培训机构严格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规定归档;负责受理培训服务质量的投诉工作,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调解和处理;贯彻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关于机动车维修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文件规定;组织、协调、处理维修质量、服务质量的投诉、纠纷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执法、组织查处重大以上案件等工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海事航务执法股

贯彻执行海事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对光照湖库区普安辖区水域及五嘎冲库区水域水上交通海事行政执法的指导督促及考核评价,组织协调跨区域执法,组织查处辖区案件;负责全县水路运政管理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维护水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水路交通运政执法运输信息统计、发布,做好水运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开展水运行业执法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港口行政管理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维护港口经营管理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港口运政执法信息统计、发布;做好港口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开展港口行政、经营管理执法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航道行政监督管理检查执法工作,做好航道养护、维护、使用的权利和义务;负责航道行政执法信息统计、发布;做好与航道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开展航道行政管理执法交流与合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路政执法股

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实施路政督查、巡查;督促、指导管辖区域范围内依法管理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规划全县农村公路超限监测站的设置;指导督促各超限检测站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上报有关超限检测、执法等数据和动态信息;督促、指导管辖区域范围内做好农村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交通流动治超执法中队

宣传贯彻执行超限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不可解体大件运输护送和现场秩序的交通管制;负责县管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流动检测、劝导、依法处置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统计上报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及驾驶员基本信息;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第一中队(盘水中队)

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审查养护工程的施工保畅方案;监督检查许可的涉路工程施工现场标志、标牌设置情况;负责维护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秩序;参与处置山体滑坡、凝冻、水毁等公路突发事件的安全保畅;开展路政巡查,对交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管理县管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负责县管公路涉路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和处罚;制定片区执法制度、计划、目标、任务及措施,统计上报执法信息;负责盘水街道办事处、茶源街道办事处、南湖街道办事处、九峰街道办事处、江西坡镇、地瓜镇等区域的交通综合执法监管工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第二中队(青山中队)

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审查养护工程的施工保畅方案;监督检查许可的涉路工程施工现场标志、标牌设置情况;负责维护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秩序;参与处置山体滑坡、凝冻、水毁等公路突发事件的安全保畅;开展路政巡查,对交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管理县管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负责县管公路涉路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和处罚;制定片区执法制度、计划、目标、任务及措施,统计上报执法信息;负责楼下镇、青山镇、新店乡、罗汉镇等区域的交通综合执法监管工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第三中队(兴中中队)

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审查养护工程的施工保畅方案;监督检查许可的涉路工程施工现场标志、标牌设置情况;负责维护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秩序;参与处置山体滑坡、凝冻、水毁等公路突发事件的安全保畅;开展路政巡查,对交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管理县管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负责县管公路涉路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和处罚;制定片区执法制度、计划、目标、任务及措施,统计上报执法信息;负责兴中镇、龙吟镇、白沙乡、高棉乡等区域的交通综合执法监管工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第四中队(五嘎冲中队)

宣传贯彻落实水上交通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现场监督检查船舶的船员配备、适任、值班等情况,纠正船员违法行为;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浮动设施的航行、停泊和作业情况,处理辖区内船舶、浮动设施、船员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开展辖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检查船舶污染防治制度、设备、污染物排放及接收等方面的情况;配合辖区内所有水上交通事故的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工作;实施船舶进出港口报告。现场监督检查辖区水域内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停泊区、锚地、安全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抓好搜救业务工作;按时报送报表、资料;负责南湖街道办事处、九峰街道办事处、江西坡镇、兴中镇、龙吟镇、白沙乡、高棉乡等区域的海事监管工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第五中队(河阳中队)

宣传贯彻落实水上交通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现场监督检查船舶的船员配备、适任、值班等情况,纠正船员违法行为;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浮动设施的航行、停泊和作业情况,处理辖区内船舶、浮动设施、船员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开展辖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检查船舶污染防治制度、设备、污染物排放及接收等方面的情况;配合辖区内所有水上交通事故的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工作;实施船舶进出港口报告。现场监督检查辖区水域内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停泊区、锚地、安全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抓好搜救业务工作;按时报送报表、资料;负责南湖街道办事处、九峰街道办事处、江西坡镇、兴中镇、龙吟镇、白沙乡、高棉乡等区域的海事监管工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五)违章处理中心

负责综合交通执法运输领域超限、超员、超高及县管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违章建筑等车辆及船舶黑名单录入、销号,统计上报违法车辆和船舶及驾驶员基本信息和违法行政处罚;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六)交通工程建设执法股

宣传贯彻落实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监督权限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行政执法,加强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秩序的管理;负责全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的指导督促及考核评价,组织协调跨区域执法,组织处理重大以上案件;参与县管公路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和交竣工验收。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其他信息:

办公地址:普安县盘水街道南山坡

门户网站:http://www.puan.gov.cn

办公电话:0859-723208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通信地址:普安县盘水街道南山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邮政编码:5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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