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兴仁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标签: | 兴仁市,文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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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9-6222861 |
地址: | 贵州省兴仁市东湖街道科教路20号 邮政编码:562300 |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业服务管理规定。管理广播电视阵地,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活动,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域旅游。
四、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惠民工程和公益活动,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统筹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七、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
八、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组织重大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九、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发展。
十一、统筹推进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扶贫开发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工作。
十二、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市场。
十三、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负责监测、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十四、指导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体育、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五、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地方文化走出去。
十六、拟订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文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监督管理。推进文物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十七、负责组织推进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工程,推进全市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检测和安全播出。
十八、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做好“放管服”改革及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对口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职责调整。
1.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全部划入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2.将新闻出版局(版权)管理、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市委宣传部。
一、机构设置
(一)兴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网络、信访、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政府公开、安全保密、财务、统计、接待、目标绩效管理、固定资产等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车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定本单位工作规章制度,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关工会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技术职称评聘。承担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兴仁市旅游开发中心。负责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推介活动;负责全市旅游资源普查、整合、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重点旅游景区(点)、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产品规划开发,引导生态游和休闲度假游;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行业信息发布和旅游信息化工作。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旅游服务市场,规范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经营和服务行为;拟订旅游景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应急救援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对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承担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兴仁市放马坪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为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放马坪及全市风景区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特色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的协调服务;负责风景区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受理风景区旅游投诉,化解旅游纠纷;负责管理风景区旅游安全、旅游秩序,指导督促风景区改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四)兴仁市文化馆。负责拟订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文化市场、文化产业和社会文化发展规划,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社会文化、少儿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推进文化科技、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文化市场管理、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协调、指导全市艺术比赛、展览和演出活动及对外文化交流与联络工作;指导图书馆和文化馆(站)工作;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文献古籍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印刷业和出版物市场。
(五)兴仁市文物管理所。负责文物鉴定、登记、修复、保护管理及文物档案资料管理;承担文物咨询;文物的陈列与研究;文物宣传和执法,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利用文物资源发展旅游;接受上级文物保护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并指导乡镇文化站开展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六)兴仁市图书馆。负责图书、文献、报刊、音像资料采编与储藏;图书资料借阅,图书资料网络系统设计、施工、维护管理;文献数字化处理;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保存借阅图书资料,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七)兴仁市体育运动中心。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指导开展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督促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及组织重大体育竞赛和全市青少年及老年体育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全市体育彩票销售工作。(八)兴仁市广电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改革,监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传送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发射频率、频道、功率的规划管理,对广电网络公司影视节目的安全播出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审查报批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建设,监管移动电视业务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承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核,监管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指导协调全市性专题放映活动。(九)兴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对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影电视以及新闻出版的综合执法。负责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及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网吧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施经营许可证管理;组织实施“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网吧专项整治活动;查处文化娱乐活动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执法检查;对全市广播电视安装、使用、保护、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进行稽查;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机构信息
(一)主要负责人
胡应堂(兴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
(二)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贵州省兴仁市东湖街道科教路20号
办公电话:0859-6222861
通信地址:贵州省兴仁市东湖街道科教路20号
邮政编码:562300
(四)招投标投诉举报电话: 0859-6222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