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生态移民局
天柱县生态移民局(以下简称县生态移民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生态移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以及县委和县政府关于生态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
机构信息
地区: 天柱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标签: 天柱县,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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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855—7532471
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凤城街道白水路8号 邮    编:556699
详细介绍

天柱县生态移民局以下简称县生态移民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生态移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以及县委和县政府关于生态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移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天柱县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工作的政策。
(二)协调指导天柱县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工作。配合县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搬迁规划编制、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和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配合县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搬迁对象的认定和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审核实施方案,制定下达年度计划。
(三)承担天柱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初审及上报工作承担天柱县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审查工作,指导和监督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工作。
(四)指导天柱县生态移民后续发展和后期扶持发展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评估。
(五)提出天柱县生态移民搬迁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安排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六)监督检查生态移民工作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生态移民工作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行为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七)结合部门职责,做好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八)负责阳胆溪水库、孟碑电站、下王水库、三门塘水库建设、白市水电站、托口水电站、鱼塘水库恢复重建等大中型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并完成搬迁安置工作任务,目前全面开展白市水电站、托口水电站资金清理工作。

(九)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以及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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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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