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沿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标签: | 沿河县,投资促进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上班) |
电话: | 0856-8225110 |
地址: | 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县县人民政府大楼六楼 , 邮编:565300 |
根据《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铜委办字〔2014〕82号)、《中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委、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沿党发〔2014〕15号)、《关于撤销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的通知》(沿机编办发〔2019〕65号)和《关于规范县投资促进局领导职数的通知》(沿机编办发〔2023〕21号)精神,设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 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投资促进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加强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工作。
(二) 统筹、协调县有关部门和指导乡镇(街道)编制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完善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和沿河招商网站;编制和发布招商引资信息。
(三) 统筹、指导、组织、全县性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参与省、市组织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建立与外来投资者的联系渠道;统筹组织全县重点产业招商;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决策评估和兑现优惠政策有关工作。
(四) 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估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跟进机制和服务措施;承担县招商营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五) 指导、协调、督促全县投资服务环境建设;统筹指导全县开展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受理和协调处理投资者的投诉。
(六)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文电、机要、档案、会务、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保密安全、应急管理、政务信息、公务接待及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目标绩效考核、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会、统战等工作;承担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管理、局机关资产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招商引资活动的经费预算,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预决算。
(二)业务科
研究拟订全县投资促进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和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承担招商引资数据平台的监督、评估和考核工作;承担全县招商引资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提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与投资促进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查研究,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承担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承担招商引资企业落户后投产产品调查、统计等延伸工作。
(三)项目信息科
建立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指导各乡镇(街道)、部门建立相应项目库;对项目库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收集、整理、汇总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信息,负责承办对外发布重要招商投资项目信息有关事宜;开展项目筛选、评估、包装、储备、推介工作。
(四)投资合作科
统筹指导全县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实施、参与县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参加全县性投资贸易洽谈及有关会展工作;负责重点招商引资签约合同(协议)文本的制作和审查;组织、协调、推进我县企业与省外企业的投资合作等工作。撤销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撤销后在“投资合作科”加挂“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科”。
(五)产业促进科
统筹、策划、推进全县重点产业招商;协助经济开发区(园区)开展招商引资;承担对各类 500 强企业投资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引进工作。
(六)外联宣传科
承担有关外来投资考察工作的联络和服务工作;负责区域经济交流与协作活动的组织和承办;承担全县投资促进宣传工作,建立完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信息网”,发布招商引资信息、开展网上招商;统筹、指导、协调开展对口帮扶城市招商引资工作;协调、联络、指导我县驻外招商人员工作。
(七)考评协调科
督促、指导全县重大招前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跟进机制和服务措施;指导、协调、督促全县投资服务环境建设;承担对外来投资者的协调服务和投诉受理工作;承担省、市级平台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评估及奖励兑现工作,指导乡(镇)、部门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分类、分级督查考评;承担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三、人员编制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事业编制2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7名。
县纪委县监察派驻县投资促进局纪检组(监察室),设纪检组长1名,监察室主任1名(股级)。所需编制从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总编制中解决。
暂保留工勤编制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四、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