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铜仁市万山区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
机构信息
地区: 万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标签: 万山区,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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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856-3521063
地址: 铜仁市万山区仁山街道产业园主楼B区2楼
详细介绍

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铜仁市万山区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知识产权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协调工作。规范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经授权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贯彻落实竞争政策实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依法依授权负责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万山区企业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负责开展反价格欺诈、反暴利等工作。负责全区“12358”价格举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价格分工管理权限、商品和服务价格、国家机关收费、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和监督检查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管行为。指导铜仁市万山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区级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按权限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和食品小摊贩备案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强制性、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工作,组织采用国际标准。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推进全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建设的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和制度的落实。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全区专利推广工作,负责对专利中介服务实施业务指导,组织好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

(十八)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业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二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都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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