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碧江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标签: | 碧江区,公安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6-5241011 |
地址: |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铜兴大道181号7楼 邮编:554300 |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区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掌握控制危害国内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3.负责组织案件的侦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重大经济犯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组织指挥重大系列案件的侦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统一行动。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指挥处置重大骚乱、重大群体性事件、非法游行、非法聚集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司法活动和重大治安事故,侦破重大治安案件。
5.组织实施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治安管理工作。
6.组织领导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
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工作,并依法承担有关刑罚的执行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对来我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市领导人、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0.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11.制定全区公安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安宣传和公安系统的表彰奖励活动。
12.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和重大事项的督察;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3.领导和管理列入市公安局序列的公安机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