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碧江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
标签: | 铜仁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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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856-5227398,传真号码:0856-8126223 |
地址: |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河西街道花果山中路18号, 邮政编码:55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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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铜仁市审计局是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贵州省审计厅的领导下,负责铜仁市的审计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订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开展的审计、调查和核查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根据需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直接或根据授权进行下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或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1.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2.市级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区(县)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根据审计署、审计厅授权,对中央投资和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在铜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市、县政府投资和以市、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结(决)算。
5.根据授权,审计监督在铜的国家金融部门、保险机构和其他单位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6.审计监督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
7.市政府各部门管理或受市政府委托由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对市驻外机构及其国有资产开展审计监督。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对各区(县)党政领导班子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定性评价。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经济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区(县)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区(县)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全市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实施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区(县)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区(县)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机关的应用,组织全市审计信息系统建设和干部业务培训。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