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一、机构职能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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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西秀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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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机构职能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实施经济社会管理活动,积极主动将党的领导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法规和政策政令,转化为对经济社会管理的部署安排和工作活动,转化为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方法创新,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绝对领导,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党工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全市教育大会精神。

(四)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五)规划、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推进全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七)规划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水平、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及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公共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发展。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覆盖,全面推进整合教育,促进医教结合。推进区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

(八)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九)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全区民办教育,贯彻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全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加强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创新工作体制机制。

(十一)审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前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置和变更。

(十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各领域。

(十三)规划、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法制宣传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四)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十五)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实验教育教学工作。

(十六)管理和指导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七)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名优教师培养工程。落实教师待遇各项政策。按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全区中小学人员招聘录用,负责全区学校人员编制、职称评 聘、培养培训和考核奖惩的相关工作。

(十八)规划、指导全区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全区中小学教学体制改革,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推进全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十九)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管理国内、国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二十)统筹管理全区学生资助工作,承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及相关免学费(补助)、教材费(补助)、住宿费(补助)、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学前教育资助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承担社会对学生资助的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财务内部审计。

(二十二)规划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统战、教育工会、学校教代会、关工委、妇委会等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参与考察学校领导班子,提出领导班子充实调整方案。

(二十三)统筹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二十四)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二十五)承担管委会教育督导室、区招生委员会、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六)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主要负责人

汪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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