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 办事大厅 > 个人办事 |
所属行业: | 民宗 |
地区: | 贵州 |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部门简称:贵州省民宗委
办公地址:贵州省政府大院5号楼
门户网站:mzw.guizhou.gov.cn
办公电话:0851-8683373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传真号码:0851-86832130
电子邮箱:gzminwei@126.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
邮政编码:550004
乘车路线:公交8路、14路、15路、27路、37路、48路市北路下或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京路地铁站D出口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事事项列表
1、公民民族成份变更政策咨询
2、设立宗教院校初审
3、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拟在寺观教堂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初审
4、对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处罚
5、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宗教院校违反培养目标、办学章程和课程设置要求,宗教活动场所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宗教活动场所违反规定将用于宗教活动的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宗教生活用房转让、抵押或者作为实物投资,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违反国家有关
6、对临时活动地点违反相关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国家有关财务、会计、资产、税收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7、对宗教教职人员宣传、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和进行恐怖活动或者参与相关活动;受境外势力支配,擅自接收境外宗教团体或者机构委任教职,以及其他违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违反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组织、主持未经批准的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行的宗教活动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处罚
8、对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仍然进行宗教活动,擅自设立宗教院校,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或者接受宗教性捐赠的行为的处罚
9、对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违反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行为的处罚
11、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宣传、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或者利用宗教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拒不接受整顿的行为的处罚
12、对宗教团体、寺观教堂主办的大型宗教活动过程中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擅自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13、宗教院校设立、变更、合并、分设、终止许可
14、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15、在寺观教堂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审批
16、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17、境内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临时地点审批
18、印刷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宗教用品审批
19、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
20、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21、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
22、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简称“贵州省民宗委”)的网上政务服务主要通过以下核心平台提供:
贵州政务服务网 (全省统一平台 - 主入口):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方网站 (信息发布与辅助入口):
在贵州省民宗委网上办事大厅(主要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可以办理哪些常见业务?
涵盖的业务主要围绕民族事务管理和宗教事务管理两大领域,常见的包括:
使用流程:
https://zwfw.guizhou.gov.cn/
)。
重要提示与注意事项:
https://zwfw.guizhou.gov.cn/
) 和 贵州省民宗委官网 (https://mzw.guizhou.gov.cn/
) 获取信息和办理业务,警惕非官方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