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工业和信息产业、国内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省、市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县产业政策和标准;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机构信息
地区: 关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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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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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安顺市关岭自治县产业园区三楼, 邮政编码:561300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工业和信息产业、国内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省、市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县产业政策和标准;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产业、国内外贸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建议。

(二)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国内外贸易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和规模;按规定权限对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负责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定期公布投资引导目录,规划和组织项目实施;负责项目的督促、协调、检查和指导;协助推进项目运行中的财政、金融政策落实;负责指导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三)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国内外贸易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制定及落实;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对经济运行要素煤、电、油、气、运和重要物资的平衡调度,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现有资源实行优化配置;负责工业品及重要物资运输的协调平衡, 负责编写和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提出动用国家储备物资建议;组织实施煤炭和电力调度。

(四)开展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同应急部门对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负责民爆、成品油和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资格进行初审;承担全县食盐行政许可备案、行政监督管理职责,保障食盐应急调控,协同相关部门对食盐库存和储存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承担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负责在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和设备耗能等方面进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 施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参与并组织协调工业生产环境保护;负责协调再生资源、散装水泥生产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六)拟订全县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执行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不断加强促进外贸体系建设;负责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实施进出口贸易标准化;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推进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七)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严格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协助市商务局办理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申报工作;归口管理争取境外无偿援助工作;拟订全县外商投资办法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初审上报;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 题;依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经营者资格备案登记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措施。

(八)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 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九)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规范市场经济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12312”商务举报服务投诉联系点;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经营、再生资源回收、拍卖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指导企业引进新技术,淘汰落后产业。组织工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及新产品开发,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拟订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加快地方特色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建立并不断完善工业和信息产业、国内外贸易产业项目库。

(十一)统筹推进本县信息化工作。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工作;负责协调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负责承办需国家和省、市、县平衡建设条件的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含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工作。

(十二)承担县级生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对生产经营性国有资产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制定生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对生产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监督、规范生产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企业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企业改革工作; 参与研究制定全县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好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

(十四)组织拟订工业孵化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工业孵化园区管理;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指导、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参与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十五)负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工作,负责抓好企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本系统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对直属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

(十七)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查煤矿企业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对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督促指导乡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对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参与调查处理煤矿安全生产举报案件;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八)承担煤炭行业的监督、指导、管理工作;参与拟定煤炭开发、发展规划、计划,提出煤炭工作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 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组织生产和施工建设;承担煤矿兼并重组、技改扩能、整顿关闭工作,承担县电煤相关工作;配合环保部门督促煤矿开展好环保相关工作;做好煤矿行业信访维稳工作。

(十九)制定煤矿安全投入、安全装备、安全科技规划配套指导意见并督促落实;指导和推广应用煤矿安全重大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对煤矿落实安全技术、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服务、指导,同时全面推进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瓦斯抽采及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帮助煤矿企业解决生产和建设中的安全技术问题;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对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安全标志和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二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一)负责军民融合的相关工作。

(二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三)职责调整。

1. 将原县工业和经济贸易局(县商务局)的职责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

2.将原县工业和经济贸易局(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行政 职责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

3.将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和煤炭 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

(二十四)职能转变。深入实施“工业强县”发展战略,以 改革创新为驱动,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提升工业发展质量,努力构建具有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统筹推进辖区信息化工作。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工作。深化商贸流通改革,加快创新发展,强化外贸、外资,内贸流通企业的服务工作,扩大城乡消费升级,保持外贸稳中有进, 提质增效。强化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和煤炭行政管理,做好电煤保供工作。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负责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商务工作。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煤炭管理局)负责辖区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以及煤炭行政管理工作。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负责行业内的日常监管主体职责,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交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

二、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李鹏

单位邮箱:glxgmj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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