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普定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标签: | 普定县,文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1-38222006 监督电话:0851-12345 |
地址: | 安顺市普定县富强路电视大楼5楼 邮政编码:562100 |
普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管理等发展规划;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管理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对外事项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负责拟定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视网络、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联系、协调新华书店、贵州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普定分公司等企业的工作;指导民族民间文化、老年文化、少儿艺术、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协调指导重大文化活动的开展;管理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指导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工作。
四、归口管理全县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活动和广播电视宣传、旅游宣传活动;统筹安排国家划拨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事业经费,规划、指导重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设施建设。
五、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保护、传承、申报和开发利用;管理、指导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规划建设和对外开放工作;管理有关组织、个人开办的博物馆、陈列室,归口管理文物市场。
六、指导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及行业技术标准实施。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管理,审查、监督、检查广播电视节目收录及广播电视台中播出的自办节目内容和质量,进行安全播出监管,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管理、维护无线发射设备和无线传输播映工作。
七、负责对全县文艺、体育、旅游社团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和管理,受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广电网络)旅游项目申报和行政许可审批;拟定全县文化市场“扫黄打非”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市场进行行业监管,实施相关行政执法检查,查处行政违法行为。
八、管理全县文化体育市场:承担全县文化体育市场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宣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管理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的文化体育、艺术产品和文化体育娱乐服务经营活动;贯彻、制定文化体育市场管理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执行;审定文化体育经营活动单位和个人的从业资格;加强对文化体育市场的管理监督,负责对文化体育市场各类经营者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市场稽查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有效监督。
九、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对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审核报批、监督管理。
十、贯彻落实并统筹推进生态旅游、乡村文化旅游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扶贫工作;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多彩贵州公园省”和“中国温泉省”建设;对普定旅游业实行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国内外重点旅游市场促销活动;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管理、指导乡镇旅游工作和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企业、事业单位的旅游安全,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审核、申报A级景区、星级饭店。
十一、指导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电、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规范市场秩序。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放管服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发展,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依法促进本部门、本行业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共享和开放工作。
十三、承担县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