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普定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标签: | 普定县,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1-38221301 监督电话:0851-12345 |
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城关镇园丁北路19号 邮政编码:562100 |
普定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
(三)拟定全县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建立健全全县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四)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县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工作,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本县与相邻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运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