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平坝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标签: | 平坝区,退役军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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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
电话: | 办 公 室:0851-34872362 服务中心:0851-34221789 业 务 股:0851-34769177 |
地址: | 安顺市平坝区安平街道迎宾西路32号(区武装部旁), 邮 编:561100 |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人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
(三)贯彻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及随调家属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工作。
(五)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股(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安全保密、文稿起草、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考评推优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政策及重要课题研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和普法宣传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监督指导和承担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统计等工作;承担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承担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股)。负责接收符合在平坝区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平坝区的离休退休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平坝区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军供保障及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协调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区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审核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推荐工作;承担烈士的审核和事迹编撰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相关人员伤残评定审核工作;承担全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安顺市平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