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西秀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标签: | 安顺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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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电话: | 0851-33222409、0851-33222622 传真 0851-33222622 ,举报电话:0851-33320702 |
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武当山路与定安大道交叉处安顺市经济综合服务中心二十楼A、B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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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贯彻落实地方性统计法规、规章,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组织开展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普查数据。
(四)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性的统计调查数据,实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组织对全市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生态价值、新经济和社会舆情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县(区)统计调查项目,指导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七)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县(区)统计部门由中央、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八)建立并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地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