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盘州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标签: | 盘州市,退役军人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858-2115299 |
地址: | 贵州省盘州市亦资街道竹海西路40号 邮政编码: 553537 |
盘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21日挂牌成立,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位于盘州市亦资街道竹海西路40号,内设办公室、移交安置和权益维护科、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3个科室,核定行政编制6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办公室主任1名、科长2名。下设盘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盘州市双拥工作服务中心和盘州市烈士陵园管理所3个正股级事业单位。
盘州市退役军人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家、省、六盘水市和盘州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就业创业、抚恤优待等法律和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移交符合在盘州市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移交盘州市的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国及列入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名录的推荐和市级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审核;总结、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
(八)指导并督促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 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退役军人事务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