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水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标签: | 水城区,行政执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
电话: | 0858-6664777 |
地址: |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邮政编码 553000 |
(一)贯彻执行城市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市政公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有关中长期城市建设计划和年度资金使用计划。
(二)拟订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依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和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违反市政设施管理方面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占用人行道修车、洗车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依照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依照水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河道建设管理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依照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侵占城市人行道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依照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依照工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依照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政公用、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河道设施的整治、维修及日常维护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双水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验收和移交工作。
(六)负责水城经开区建成区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