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余庆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标签: | 余庆县,行政执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851—24626821 |
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子营街道飞龙北路4号(原老法院办公楼),邮政编码:564499 |
余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城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镇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或督促落实。
(二)负责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联动执法和异地执法的指挥调度、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组织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
(三)依法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含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镇燃气管理等)、住房和城乡建设(含园林绿化)、公积金管理、发展改革(含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业和能源(含经济和信息化、不含煤矿)、林业(不含森林公安)、水务、人防、科技、民政、医疗保障、统计、体育、商务等方面全部以及环境保护(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污染、露天焚烧产生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公安交管(侵占城市人行道、停车场通道、公共广场违法停放车辆)、市场监管(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方面部分,共17个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
(四)负责建立健全监管与执法协作配套制度,厘清职责边界,分领域分部门细化工作衔接机制:负责完善监管、执法、司法机关间的衔接机制,健全完善执法预警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技法规范化建设。
(五)开展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镇管理事权制度化、规范化;负责受理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负责有关行政复议案件答复、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
(六)负责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负责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燃气等城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实施监督检查。
(八)负责拟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燃气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实施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或督促落实;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城镇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监督工作;负责拟订中心城区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道路、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垃圾处理、城市燃气、停车场等城市管理工作标准,监督和考核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业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领域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及行业监管。
(十)负责城市道路、人行天桥、城市隧道、路灯以及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的燃气设施、排水设施、井盖等的管理维护;负责环卫保洁,垃圾收集处置(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公厕管理以及相关环卫设施运行管理维护。
(十一)负责对占道经营、占道施工、户外广告、户外设施设置等公共空间秩序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停车场管理的统筹协调,对侵占城市人行道、停车场通道、公共广场等违法停放车辆的管理;负责对生活噪音污染,扬尘、油烟、烧烤和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和恶臭污染行为的管理。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