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余庆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标签: | 余庆县,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851-24704678 传真:0851-24706900 |
地址: | 主要是余庆县子营街道天湖路86号 , 邮政编码:564499 |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工作 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业和产业发展, 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三)指导文化、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协助查处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四)组织开展文化、旅游重大活动,指导文化、旅游重要设施建设;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多元化;
(五)指导管理文艺事业发展,组织、指导文化宣传和学术交流工作;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拟定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推进文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监督管理;推进文物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拟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监督管理工作;监管全县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和新媒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监管全县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落地电视节目接收、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等工作;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重大公益工程;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转播)工作;负责广播电视业务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协助查处广播电视违法行为。
(八)统筹推进生态旅游和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全县 旅游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和招商引资项目推介工作;负责全县导游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管理旅游宣传和对外交流活动;负责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的筹办、评审及协调服务工作;协调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县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的研发、生产及品牌创新和宣传营销工作。
(九)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市文化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