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林业局
凤冈县林业局单位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标准,制定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
机构信息
地区: 凤冈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标签: 凤冈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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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凤冈县林业局单位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标准,制定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五)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按照权限拟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县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按照权限提出新建、调整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查建议并按程序报批,配合做好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六)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贯彻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拟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九)指导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一)参与拟定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林业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编制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职责调整:

1.将原县农牧局的草地监督管理职责,原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等划入县林业局。

2.将县林业局森林防火职责和县森林防火挥部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将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监管职责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森林公安职责划入县公安局。

3.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县林业局。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应急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应急局负责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一般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凤冈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要求建立与国家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全省和全市、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种灾害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落实国家、省、市应急指挥机构和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要求。

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凤冈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防、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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