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镇管理局)
凤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组织实...
机构信息
地区: 凤冈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标签: 凤冈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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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遵义市凤冈县龙泉街道龙凤大道4号 邮政编码:564299
详细介绍

凤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或督促落实。

(二)负责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联动执法和异地执法的指挥调度、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组织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

(三)依法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含燃气管理)、发展改革(含价格)、工业和能源(含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农业、林业(不含森林公安)、水务、商务、体育、旅游发展、粮食、人民防空、民政、防震减灾、文化(含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包括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管理等)、科技(含专利)、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统计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执法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四)负责建立健全监管与执法协作配套制度,厘清职责边界,分领域分部门细化工作衔接机制;负责完善监管、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完善执法预警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开展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镇管理事权制度化、规范化;负责受理城镇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负责有关行政复议案件答复、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

(六)负责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负责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镇燃气等城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实施监督检查。

(八)负责拟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镇燃气管理、县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标准、发展规划、实施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管理领域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城镇燃气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及行业监管。负责县城区城镇道路、人行天桥、路灯以及依附于城镇道路建设的燃气设施、井盖的管理维护;负责县城区环卫保洁、垃圾收集处置(含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公厕管理以及相关环卫设施运行管理维护;负责对县城区建筑垃圾的处置进行监督。

(九)负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监督工作;负责拟订县城规划区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道路、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垃圾处理、城市燃气、停车场等城市管理工作标准,监督和考核县城规划区城市管理业务工作;

(十)负责对占道经营、占道施工、户外广告、户外设施设置等公共空间秩序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停车场管理的统筹协调,对侵占城镇人行通道、停车场通道、公共广场等城镇公共区域违法停放车辆的执法工作;负责对县城区生活噪音污染,扬尘、油烟、烧烤和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和恶臭污染行为的管理。

(十一)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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