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务川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标签: | 务川县,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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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政府机关主要职责
(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本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本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本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负责人民武装、统战等工作。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5.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管理派驻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人民政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本级党委决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结合上级要求,科学制定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研究决定区域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农林水务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统计、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国防教育、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承担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授权和委托的相关职责,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依法负责辖区内有权独立开展的行政执法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及其他无权独立开展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