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自治县涪洋镇人民政府
第一条为了规范涪洋镇党委政府机关(以下简称涪洋镇人民政府)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涪洋镇...
机构信息
地区: 务川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标签: 务川县,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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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第一条 为了规范涪洋镇党委政府机关(以下简称涪洋镇人民政府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涪洋镇党委、镇政府为正科级建制。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涪洋镇党委、镇(乡)人民政府履行职责、配备人员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涪洋镇党委、镇(乡)政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有关工作安排,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本镇(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本级镇(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本镇政权机关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群众团体、村(居)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开展工作;负责人民武装、统战等工作。

4.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总支)为核心的村(居)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管理派驻的干部。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群众和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

7. 加强和巩固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乡)人民政府职责

1.结合上级要求,科学制定和贯彻落实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决定区域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本辖区经济、农林水务、生态环保、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卫生健康和人口计划生育、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民政、公安、民族宗教、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国防教育、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3.负责所辖居民区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4.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辖区防汛、防火、防灾减灾、抢险救灾等工作。

5.负责社区服务规划和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工作,普及科学常识,对村(居)民进行法治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辖区单位和村(居)民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6.承担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授权和委托的相关职责,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依法负责辖区内有权独立开展的行政执法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及其他无权独立开展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涪洋镇党委、镇(乡)人民政府根据第四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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