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道真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标签: | 道真县,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851-25823488 |
地址: | 遵义市道真县玉溪镇育才路77号 邮政编码:563500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内部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
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严格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上级制定的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
(四)执行上级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完善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执行上级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拟订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九)执行上级制定的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责调整: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划入县医保局。
(十三)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四)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工作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