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道真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
标签: | 道真县,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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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851-25782485 传真电话:0851-25821543 |
地址: | 遵义市道真县上玉工业园区工程技术中心办公大楼6楼 邮政编码:563500 |
道真县工能科技局(县商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能源、科技和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工作安排,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能源、科技和商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综合协调服务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能源建设和管理的职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并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的职责,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工业领域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及互联互通;指导协调工业企业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化应用,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
(二)拟订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工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申报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县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和安排工作;拟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工业产业基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工业、信息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审核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机电设备招标工作。
(五)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业等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省、市、县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及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承担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工作。
(六)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职责,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参与军民两用技术成果推广、相互转化和产业化以及配合做好工业领域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原材料工业生产要素的供应保障;指导工业领域行业协会工作;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督促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推进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
(七)拟订促进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规定管理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财政性资金。
(八)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节能计划、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绿色发展;监督管理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和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拟订工业、信息化节能监察标准及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县煤、电、油、气调度和综合协调保障工作;承担工业用煤、成品油、天然气的协调和紧急调运工作;协调电力调度,推进电力需求管理工作。
(十)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煤炭(含煤层气、煤化工及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电力(含火电、水电、气电、核电)、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含风能、光能、生物质能)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按照能源行业标准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展情况;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或上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二)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开展淘汰落后产能、煤层气开发、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十三)负责能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督促能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组织开展能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能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督促能源企业对行业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承担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安全监督管理等责任;协同有关部门对电力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参与并协调能源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
(十四)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贯彻落实煤炭行业管理中涉及安全生产政策的具体措施;检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煤矿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对重大煤炭建设项目提出建议,
承担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监督煤矿企业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督促煤矿企业对煤矿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按规定承担煤矿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培训和颁证管理工作;参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负责煤矿企业风险监测预警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十六)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七)负责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八)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和汽车燃气流通、散装水泥流通、药品流通、汽车流通拍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旧货流通行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酒类流通溯源制度;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二十)负责拟订全县会展业发展规划;研究起草全县会展业发展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会展业发展的组织、协调、指导、统计、培训等工作。
(二十一)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及进出口商品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统计和运行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十二)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服务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二十三)负责指导全县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十四)负责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工业发展规划和改革,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二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