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医疗保障局
一、共性职责: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
机构信息
地区: 正安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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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早上8:30-11:30、下午2:30-5:30
电话: 0851-26402002
地址: 贵州省正安县医疗保障局(人社局一、二楼) 邮政编码:563400
详细介绍

一、共性职责: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2.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3.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严守宣传纪律,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对否定中国共产党、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敢于亮剑,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

4.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坚央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等党内法律法规,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5.党组要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要彰显国家机关政治属性,要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实施经济社会管理活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积极主动将党的领导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法规和政策政令,转化为对经济社会管理的部署安排和工作活动,转化为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方法创新,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确保整治和业务融为一体、高度统一。

6.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市委、县委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或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自觉接受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县委巡察,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二、主业职责

7.按照上级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

8.负责医疗保险智能审核监控、医保医师等管理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拟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政府补助资金的测算、分配方案,并在职责范围内督促匹配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10.建立药品采购供应监测、失信惩戒和市场清退制度,对药品生产企业实行不良记录动态管理。

11.负责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评估条件、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的制定,着力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遵义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13.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14.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15.执行上级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完善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16.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17.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18.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协助和

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纪行为。

19.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20.制定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1.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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