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正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
标签: | 正安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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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1-23170828,驻政务中心窗口电话:0851-26420175 |
地址: | 贵州省正安县行政中心B区5楼 邮政编码:563400 |
正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三、参与拟订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的实施办法。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和非金融类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
四、承担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统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和审核评估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申请国家和省、市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统筹协调推进金政企项目融资合作,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实施重点项目管理;承担县投融资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专项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第三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参与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
七、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有关工作;研究拟订跨县(市、区)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地区间合作交流工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八、统筹推进与其他地区合作发展。研究提出推进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建议;研究拟订与其他地区区域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其他地区区域合作交流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工作职责。
九、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协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研究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和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的执行。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及变动趋势;指导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十三、执行国家、省、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县级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县级粮食和重要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四、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