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桐梓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标签: | 桐梓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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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 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851-23318855 |
地址: | 遵义市桐梓县娄山关街道长征路49号,邮政编码:5632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制定民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全县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统筹低收入人口认定、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
(三)按照管理权限,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全县行政区划调整建议,负责全县乡级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和全县范围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确定、公布全县乡级行政区划代码。
(四)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依法对全县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六)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订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工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九)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县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实施。
(十)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县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组织实施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负责县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统计和民政科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和各种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民政局要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方、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十六)职责调整:县卫生健康局的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县民政局。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
县民政局的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县社会工作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十七)与其他部门的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桐梓县行政区划图。
(十八)单位负责人:成胤 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