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新蒲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标签: | 新蒲新区,教体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08:30——17: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1)27728950 |
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开投大厦480 邮政编码:563000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市委关于教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并统筹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统一战线有关工作;研究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有关政策和制度;规划、协调和指导教育系统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组织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新时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统筹指导教育系统党的理论宣传、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和全区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按照“好干部”标准和干部管理权限,抓好区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对教育系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对新区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等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依法办学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监测全区基础教育阶段教育质量,指导下级教育督导工作。
(四)加强全区基础教育统筹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教育行政干部暨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校长教师交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改革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七)制定全区教育发展规划,统筹管理本区教育经费,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区教育科技局经费预决算方案的编制,指导下属学校编制经费预决算方案;负责编制各项教育专款和区级教育费附加使用方案;负责指导下属学校教育事业费、基建计划和基建投资、财务以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教育工程管理;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和年报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八)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贯彻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规划、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法制宣传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十一)管理和指导全区校长教师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全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培养培训、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管理和指导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配合市属高等学校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工作。
(十三)统筹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四)承担语言文字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水平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承担外国人来华工作有关事项。
(十六)结合职能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七))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市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教育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教体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