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新蒲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标签: | 新蒲新区,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08:30-17: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1-28954952 |
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1号开投大厦285办公室 邮政编码:563000 |
一、主要职责
遵义市新蒲新区文化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文化、文物管理、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政策措施;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文化旅游局的统筹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二)统筹规划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业和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三)指导文化、文物、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协调查处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四)组织开展文化、文物、旅游重大活动,指导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重要设施建设;指导、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文物和旅游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多元化。
(五)指导、管理文艺事业发展,组织、指导文化宣传和学术交流工作;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拟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和考古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拟定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监督管理工作;监管全区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和新媒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监管全区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落地电视节目接收、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等工作;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重大公益工程;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广播电视业务统计工作。
(八)统筹推进全区生态旅游和全域旅游工作;指导全区旅游产品开发,规划全区旅游线路规划及营销;负责全区旅游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和招商引资项目推介工作;组织全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工作;组织、指导旅游宣传和学术交流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的研发、生产及品牌创新和宣传营销工作;指导全区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农家乐、乡村旅馆的标准化建设;组织参与国家和省、市主管部门开展对港澳台旅游市场及海外市场的推广工作和旅游合作交流事务。
(九)组织开展国家文化、文物、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内外市场推广;指导、管理文化、文物、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地方区域性合作交流活动。
(十)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共享和开放。
(十一)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责调整
1.将原区文体旅游局的体育职责划入区教育体育局。
2.将原区文体旅游局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的职责划入区文化旅游局。
(十三)职能转变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及市委、市政府建设“红色传承引领地、绿色发展示范区、美丽幸福新遵义”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加快建设“四区一带”,奋力打造遵义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和增长极战略目标,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化,坚持传承红色基因,全面增强文化自信和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全力推进新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落地。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健全乡村公共文化和乡村旅游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乡村文化旅游品牌。
(十四)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