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江州区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经法定程序颁布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房产...
机构信息
地区: 江州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标签: 江州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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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电话: 0771-7828829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新民路24号 联系电话: 邮编:532200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经法定程序颁布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房产、建筑业、市容环境卫生(含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监督、检查、处置)、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三)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四)组织实施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五)组织实施交通管理方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六)组织实施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七)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八)负责对江州区城乡综合执法管理统一领导,统筹调用江州区直各部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力量,集中开展江州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和各类城市管理方面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跨区域、跨部门、专项的联合执法。牵头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江州区城乡综合执法队伍,行使对江州区城乡综合执法工作的协调和监督职能,对处罚不当和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进行纠正。负责城乡管理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十)负责受理城乡综合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十一)负责乡村环境卫生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牵头组织开展江州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业务培训。

(十二)参与智慧城管执法信息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行使涉及城市管理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承担各行政机关委托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具备条件的,综合管理各类执法机构,逐步实现“一个部门管执法”的目标。

(十四)完成江州区委、江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根据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厘清和江州区政府部门执法监管职责,合理划分事权,逐步推进江州区行政部门行政审批、执法、监督职能相对分开,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督职能,城乡综合管理执法部门行使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推进行政执法信息与社会公共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综合监管,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外,将行政执法中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违法信息向社会公开,纳入诚信档案。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江州区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与市人民政府、江州区直各相关政府工作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市委、市政府及江州区委、江州区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处理、公文审核、机要、档案管理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安全生产、综治、计生、信访、维稳和提案议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工作。负责资产(实物)调配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劳资管理,编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费和机关经费计划。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罚没、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执法、办公设备的采购,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权限内审计、财务、资产帐务管理工作。指导系统财会、计划、统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牵头组织开展江州区直各部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业务培训。负责对城区一般行政执法案件的核审。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有关城乡管理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

(三)综合执法股。负责城乡综合执法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统筹调用江州区直各部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力量,集中开展江州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和各类城市管理方面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跨区域、跨部门、专项的联合执法。牵头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跨区域城乡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协调,负责城乡综合执法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执法案卷卷宗的保管工作。负责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司法衔接工作。负责执法装备管理工作。

(四)协调监督股。负责江州区城市管理协调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对江州区城乡综合执法和乡村环境卫生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负责智慧城管建设和管理。负责对执法违章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三、人员编制

江州区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办公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新民路24号

邮    编:532200    

联系电话:0771-782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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