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南丹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标签: | 南丹县,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8-7230366 |
地址: | 南丹县城关镇锡都路328号 邮编:547200 |
南丹县医疗保障局为南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有关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开展医疗救助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宣传、党务、政务公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对外合作交流和机关退休人员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审批工作。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规划财务股。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相关数据的管理、共享、接收报送、统计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财务经费和基金、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经费和基金预决算。
(三)待遇保障股。执行上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救助工作,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自治区、河池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和管理办法。
(四)医药服务管理股。协同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组织执行自治区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指导全县各经办机构执行自治区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河池市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组织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执行自治区、河池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协调处理重大医药价格争议,加强医药价格管理。
(五)基金监管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相关审计工作。
三、二层机构
(一)南丹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1.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等基金的支付和相关事务管理工作。
2.办公地址:广西河池南丹县城关镇锡都路328号
3.联系方式:0778-7212399
4.负责人:韦念超
(二)南丹县医疗和基金监督所
1.宗旨和业务范围:贯彻执行上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监督医疗保险基金拨付、支付和资金管理、医疗服务价格的谈判、药品、医用耗材的联合采购、配送和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以及医药费用的稽查、稽核、监测、调控相关医疗服务价格等工作。
2.办公地址:广西河池南丹县城关镇锡都路328号
3.联系方式:0778-7213097
4.负责人:吴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