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陆川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标签: | 陆川县,政府办公室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5-7222186 |
地址: | 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温泉镇通政路43号。 |
陆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和县委关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强化服务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一)负责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下发的文电。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四)对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请示陆川县人民政府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联系县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玉林市和县人民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自治区、玉林市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并向自治区、玉林市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收集县内外重要经济信息,组织有关人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上级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服务。
(九)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反映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协助处理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服务。
(十一)承担地方志工作督查、表彰、奖励等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职能。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