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防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标签: | 防城区,政府办公室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0-3252302 |
地址: | 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112号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处理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及时了解全区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情况,了解并掌握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工作情况,如实向区人民政府汇报。
二、按照区委、区人民政府每个时期的工作中心和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提出政策性建议。
三、承办市和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交办的有关事项;起草或修改各类文件、电报和领导讲话(报告);收集和传递信息。
四、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遵照区人民政府决定和领导的批示或授意,做好各乡镇、各部门的协商和协调工作。
五、承担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政府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含现场办公会议)、办公室办公会议以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召集的各类会议的会务、记录、会议纪要整理和会议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工作。
六、研究并核查各乡镇、各部门请示区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处理性意见,核发办公室文件。
七、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办理上级人大和区人大转来有关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及其他事项;办理上级政协和区政协转来的提案。
九、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承办上级领导和区政府领导批办的信访案件。
十、集中统一管理和处理公文,做好催办查办工作,打字印刷、办公自动化工作,文书档案工作,机要通信和安全保密工作,政府印鉴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区人民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二、负责接待工作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三、负责区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十四、负责区人民政府打击走私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打击走私工作。
十五、负责区人民政府大型活动和政府领导外出活动的安排、联络和落实工作。
十六、负责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和政府办公大楼的行政管理 ,与区委办公室一起领导和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十七、负责本办自身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做好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工作。
十八、完成区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