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海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标签: | 海城区,行政执法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9—3053766 |
地址: | 北海市海城区四川北路58号A区电信大院 |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自 治区人民政府、北海市人民政府和海城区人民政府对开展综合行 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起草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 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行使辖区内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 源、林业、农业、水利、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 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 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具体执法事项以区人民政府公布 的权责清单为准。
(三)负责组织全区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重大案件和特定案件的查处;负责对网格执 法大队的业务指导和部门沟通协调工作;负责跨网格、跨区域协 调及突发应急任务指挥调度。
(四)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投诉、举报、案件移送,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
(五)负责统一规范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程序、标准; 健全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职责边界;建立综 合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六)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处理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处罚不当和不作为行为,督促综合行政执法 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 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七)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执法纪律、职业 道德教育。
(八)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