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叠彩区民政局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辖区民政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辖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机...
机构信息
地区: 叠彩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标签: 叠彩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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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早上8:00-12:00 下午15:00-18:00
电话: 0773-8983327
地址: 桂林市中山北路147号4楼415室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辖区民政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辖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机制,管理、分配上级下拨的保障金。

(三)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机制,管理、分配上级下拨的保障金。

(四)负责本辖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特殊救助对象、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五)负责本辖区内社团组织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六)负责本辖区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七)负责辖区的社会福利事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爱心救助工作。

(八)负责办理本辖区婚姻、收养登记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殡葬改革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行政区划工作。负责乡、街道和所辖村、社区的建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承办与邻城区、县边界的勘界工作和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注销工作;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十一)负责本辖区民政事业财务、民政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监督两办一乡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二)综合管理协调行业性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下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做好辖区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十四)设立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老龄工作体制,强化其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工作发展。

(十五)完成市民政局对口管理部门临时工作任务。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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