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辖区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法制宣传和教育;综合协调城乡...
机构信息
地区: 象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标签: 象山区,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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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
电话: 0773-3840626 
地址: 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二路5号
详细介绍

一、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辖区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法制宣传和教育;综合协调城乡规划、项目建设、土地、房产、房屋征收等各项工作并对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学习培训。

(二)组织编制、修订辖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定区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以及各专业城乡规划,协调组织对辖区各类建设工程规划定点等前期工作进行报审,参与行政区域内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工作并提出评审意见;参与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

(三)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的指导下,做好土地储备、房屋征收等工作。

(四)做好辖区建设工程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建筑业总产值、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销售等统计业务;规范和指导辖区村镇建设和管理部门的业务技术培训;做好辖区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配合市住建局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五)负责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工作。

(六)负责指导辖区内小区物业管理、物业合同的备案、物业服务检查等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象山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职责

(一)受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的委托,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工作。

(二)进行房屋调查、登记,编制征收补偿方案。

(三)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

(四)协助组织征求意见、听证、公示以及对被征收房屋的拆除进行监督管理等。

(五)就补偿的具体问题与被征收人协商。

(六)承担辖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七)承担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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