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网)
一、机关职能 (一)在城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辖区的社会事务管理负全责。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和帮助村(社区)开展工作,发挥社区群众自治组...
机构信息
地区: 江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标签: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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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
电话: 0771-4811338
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五一西路56号沙井街道办事处
详细介绍

一、机关职能

(一)在城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辖区的社会事务管理负全责。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和帮助村(社区)开展工作,发挥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群众需要的文化娱乐活动,塑造新的村(社区)精神。

(四)组织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社区单位和村委搞好村(社区)公益事业和便民利民的村(社区)服务。

(五)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人口,做好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对辖区内道路保洁及城管工作受托进行监督;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门前三包”活动并进行监督;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化服务进行统筹协调。

(七)做好计划生育、社会劳动力管理、失业人员管理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疫、防火、防震和抢险工作。

(八)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文化、卫生、科普、体育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和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九)开展拥军、优属,做好民兵、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

(十)受理村(居)民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村(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十一)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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