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一、机关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的组织的领导,引导全镇群...
机构信息
地区: 江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标签: 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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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71-4168201
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兴延街1号
详细介绍

一、机关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的组织的领导,引导全镇群众走勤劳致富、奔小康道路,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二、组织镇属党员、干部、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尤其是科技兴农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整体素质。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增加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三、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五、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六、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七、领导和监督、检查所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的工作。

八、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九、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政,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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