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友好区信访局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指示要求;负责《信访工作条例》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和日常检查。 (二)...
机构信息
地区: 友好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信访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至17:00
电话: 0458-3298242
地址: 伊春市友好区原二中院内信访局
详细介绍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指示要求;负责《信访工作条例》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和日常检查。

(二)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关来信来电、网上投诉,接待来访;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反映群众信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追究责任有关建议。

(三)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批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对领导批办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向区级有关部门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

(四)负责制定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制度、方案并组织落实。

(五)协调处理跨部门重要信访问题;应急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到省市区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六)检查、指导、协调区、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起草本区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定期通报全区信访工作情况。

(七)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供区委、区政府参考;对带有全局性或涉及面较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

(八)负责全区信访法治建设工作,为信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配合政法机关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

(九)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友好区信访局为正科级单位,下辖1家事业单位。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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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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