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尖山区应急管理局
机构职能: 1、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加组织区政府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
机构信息
地区: 尖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69-4017010
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191号 邮编:155100
详细介绍

机构职能:

  1、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加组织区政府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录办区政府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大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区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综合管理区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6、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7、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加组织区政府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录办区政府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大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区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综合管理区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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