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鸡冠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67-2891017 |
地址: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星乡南环路与鸡恒路交叉口,黑龙江鸡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11室;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政府有关开发区发展、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定。
(二)负责研究拟订开发区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战略以及招商引资等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开发区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预测工作。
(四)负责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统筹各产业园区产业布局;负责对上争取开发区发展建设的产业政策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项目建设、改造、科技、研发等资金。
(五)负责直管产业园区产业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组织实施;负责直管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设计、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六)负责直管产业园区科技信息、技术合作、节能降耗等项目管理工作。
(七)负责直管产业园区招商洽谈、经贸合作、项目准入、项目布局、项目服务等工作,按有关政策协同财税部门实施利益分配工作。
(八)负责权限内产业项目核准、备案等工作。
(九)负责权限内直管产业园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资本运营和投融资等工作。
(十)负责直管产业园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直管产业园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十一)负责党的关系隶属于开发区党工委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权限内直管产业园区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综合协调和指导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工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等相关工作。
(十四)会同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建立开发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