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安区司法局
一、机关职能 (一)统筹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提出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区政府规范性...
机构信息
地区: 东安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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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 0453-6688148
地址: 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五条路110号(东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地:兴隆街19号,德远天玺物业旁边)
详细介绍

一、机关职能

(一)统筹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提出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论证、备案和清理工作。推进、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指导、监督向区政府申请的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负责拟订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镇(办)、村(社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牡丹江市东安区司法局设立7个司法所:兴隆司法所、新安司法所、七星司法所、星司法所长安司法所、东兴司法所、振兴司法所

三、区司法局领导

局长 张秀燕

副局长 程铭

副局长 史金英

负责人:张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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