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富裕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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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30至5:00)。 |
电话: | 0452-3138123 |
地址: | 富裕县友谊达斡尔族满族柯尔克孜族乡人民政府办公楼。 |
第一条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富裕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40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友谊达斡尔族满族柯尔克孜族乡党委、政府隶属县委、县政府,为正科级。
第三条 友谊达斡尔族满族柯尔克孜族乡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稳定,推动乡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工作集中统一领导。
(一)党委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政府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领导下,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各项行政工作。
2.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
3.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
4.依法管理全乡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办理乡人大代表提出的与乡政府工作有关的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等事项。
6.负责全乡产业结构的调整,培育和发展乡域经济,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工作。
7.巩固基层政权建设。
8.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友谊达斡尔族满族柯尔克孜族乡党委、政府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内部督查、党务信息、工资福利和有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党委、人大、政府、纪检、组织、宣传、政法、统战、共青团、妇联、武装等日常工作;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二)财政办公室。负责编制所在乡财政预决算;负责乡和村级预算内外资金管理;负责监督政府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负责各项农民补贴和五保户供养等社会保障资金的核定、兑付;负责债权和债务的确认及农村医疗救助。
(三)民政民生和行政审批办公室(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负责救灾救济、拥军优属、社会保障工作,做好五保户、特困户救济款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养老金等发放工作;指导村委民主政治建设;抓好社团管理;推行殡葬改革;负责扶贫项目工作,办理民族宗教事务;负责承担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上报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共)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咨询、解释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卫生、规划建设、公共设施、农机安全、畜禽屠宰、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卫生计生、文化广电、食品安全、教育就业、水土保持等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县直派驻机构入驻公共服务中心事项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受县级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委托,主要承担农业、文化、村乡管理、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监管、生态和自然资源监管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协调派驻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友谊达斡尔族满族柯尔克孜族乡行政编制30名(不含两委人员编制)。核定领导职数12名,其中党委书记、乡长、人大主席为正科级;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人大副主席为副科级。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主任3名,副主任3名。
第六条 友谊达斡尔族满族柯尔克孜族乡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4日起施行。
负责人:刘志华
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刘志华:主持友谊乡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王淑玲: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所、乡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经工作。
人大主席郭峰:主持乡人大全面工作,负责村屯环境卫生整治和统计工作。
党委副书记崔英杰:分管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党建、强乡扩权、三资治理、共青团员、妇联、工会、政协、工商联、侨务、人事政工、保密、机关考评。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何晓东:分管纪检监察、巡查,承接上级纪委监委工作、机关纪律、厕所改革、危房改造工作。
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庞法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负责农村金融、乡村经济发展中心农业、林业、畜牧、水务、农机及劳转工作,安全、应急、消防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爽:分管党建办公室,负责组织、吹哨报到、老干部、民族宗教、统战、工信,幸福大院的党小组建设工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刘强:负责人武、退役军人服务(双拥)、信访工作。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王艳华: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政法、综治工作。
政府副乡长李国秋:负责政务常务、项目建设、自然资源(含土地、规划)、交通、招商、乡建、生态环境工作。
政府副乡长吴霞:分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负责文教卫生、医保、养老保险、市场监督管理、幸福大院的文化工作。
人大副主席范雪涵:负责人大日常工作、分管民政民生办公室,负责民政民生、残联工作。
三级主任科员 闫秋丽:负责档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