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建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452-2560884-8030 |
地址: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凤凰城政府第二办公中心 |
一、机构职能
(一)承担区委对农村党的领导的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农民,加强农村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教育、培训、考核、选拔,按干部管理权限搞好任免和奖惩工作。加强对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武装工作的领导,抓好老干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安全、城建和科普等项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农村、农村经济发展、畜牧和水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战略规划。承担农业综合执法。执行涉农相关政策。
(三)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四)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管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拟订全区农业农村、水务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饲料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监督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监督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奶业管理工作,拟订奶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奶畜饲养工作。
(九)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负责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经授权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负责权限内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指导保护工作。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区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组织实施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区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灌区、涝区和农业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十五)指导全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生产、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拟定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机登记,安全检验及农机驾驶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指导渔业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排查事故隐患,防止重大水产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水产品市场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检查部门对影响水产品质量的渔业投入品(鱼药、饲料、添加剂)的监测;负责对渔业捕捞水上安全进行宣传、监督;受理水产品质量投诉;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水产品质量信息、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工作。
(十六)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4.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区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日常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主要江河湖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和抗御旱灾调度方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水情旱情预警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组织编制防洪抗旱应急预案,开展防汛抢险演练,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职能。
3.与市自然资源局建华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建华分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配合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
二、机构领导
郭朋 :农业农村局局长,主管全面工作。
陈鑫: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分管综合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务、信访、疫情防控、项目发展、政府各部门工作。
三、内设科室
综合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