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吉林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
机构信息
地区: 蛟河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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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冬令时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夏令时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电话: 0432-67250898
地址: 蛟河市蛟河大街32-5号,  邮政编码:132500
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吉林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市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实施全市重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协调重要文化和旅游节庆、赛事活动,制定文化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生产创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六)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

(七)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八)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物遗址的管理、保护、监管、抢救、申报等工作。

(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有关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十一)统筹规划全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二)统筹规划全市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和筹备参加全国、省和吉林市运动会,培养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指导社会团体的体育工作。

(十三)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人秘科

(二)文化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三)体育科

(四)旅游科

负责人:张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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