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体育、文物、旅游和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区文体事业和产业及文博事业发展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
机构信息
地区: 双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8:00—11:30 13:30—16:3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1-84223405
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区大街599号; 邮政编码:130600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体育、文物、旅游和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区文体事业和产业及文博事业发展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二)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体设施建设,促进全区文体活动和产业对外合作及推广。

(三)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指导、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实施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五)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六)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市场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和广播电视机构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办督查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

    (七)指导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区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项目的审核、申报、监管工作;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宣传等业务工作;统筹全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八)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建、监察、党群、精神文明、公开电话、财务、文秘、信息、档案、保密、综治、信访、政务管理、软环境建设、安全应急等工作;负责草拟政策文件等综合材料,对各科室和局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管理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以及局机关的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负责主管行业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工作,依法承担行政案件的核审、复议和应诉等工作。

(二)文化旅游科

负责拟订全区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文化事业、文博事业、广播电视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指导直属文化单位业务建设,指导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监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宣传等工作:负责管理文物市场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三)体育科

负责全区体育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本区域内行业及各社会团体开展体育活动情况;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配建和体育市场监督管理;发展体育事业,培养选拔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以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培育体育市场,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姓名:苑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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