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管理局
第一条根据《中共锦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管委工作机构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锦编发〔2019〕2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
机构信息
地区: 太和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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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16-3588700
地址: 锦州市滨海新区昆仑山路2号
详细介绍

第一条根据《中共锦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管委工作机构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锦编发〔2019〕2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发改经管局),是区管委主管发展改革,经济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列区管委工作机构序列。

第三条区发改经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区产业布局,推进区内主导产业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重大风险防范体制机制建设;承担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按权限审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按职责权限备案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按职责权限备案工业技改项目,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

(三)负责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组织实施我区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

(五)负责申报和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政府专项债券、各类产基金等政策,做好后续监督、推进工作,衔接需要安排区级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

(六)统筹推进“两港联动”工程,科学规划临港产业,负责联系锦州港、锦州湾机场,组织实施两港互联、协同发展、产业规划等工作,负责协调中蒙俄铁路新通道建设;

(七)负责协调开展对口合作、区域对接、飞地经济、园区共建等区域合作工作。

(八)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组织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分析全区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发展国防科技工业规划和政策,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全区电力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九)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和数据经济,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十)负责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和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新经济情况等统计调查;

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单位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二)完成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起草区域产业政策调研方案,国家产业政策收集、整理、汇总;负责编办、人事工作,相关档案管理、转隶、保险核算和缴纳工作;负责局内人员工资核算、进级;负责报账、采购、工会、局内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文件收发、文件签发、查阅、整理、归类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保密工作,负责归纳核准备案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履行工作汇报、文件报批等程序;负责局内作风督考和日常考勤工作。负责党建工作;负责局内纪检工作。

(二)规划投资股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区级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管理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东北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研究提出我区全面振兴战略、专项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的建议;研判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负责沿海经济带发展有关信息统计、宣传推介、检查指导,负责沿海经济带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承担组织落实固定资产投资指标任务;承担组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指标任务;负责重大项目调度和管理,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项目按建设程序开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备案;提出区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和安排意见,编制下达区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核区直有关部门基本建设项目,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PPP项目的规划、申报、储备等工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负责重大项目库管理;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文化、教育、体育、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编制社会发展投资计划,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三)地区能源股

组织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研究提出全区内贸发展战略,监测分析内贸市场运行态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流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监测、分析交通运输的发展状况;负责协调运输要素的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分析外商投资状况;推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的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项目滚动储备、调整等投资计划管理;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协调石油、天然气、电力等生产要素;监测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负责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基层价格监测业务工作;监测预测价格变化趋势,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的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政策法规。拟订粮棉糖储备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收购、储存、轮换、调拨、销售等管理工作;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棉糖管理,按权限负责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统计股

全区统计指标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统计综合工作;负责工业统计工作;区域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负责主要经济指标预计汇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以及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新经济情况等统计调查。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维护、更新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推进部门统计信息享;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数据库系统,制定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工信股

统筹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依法行使全区电力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拟订发展国防科技工业规划和政策,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领导成员:

夏丽丹  党组书记、局长

刘立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

金  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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